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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 报销生育医疗费用所需资料

发布人:hnsch12333时间:2019-11-28阅读:2048次

 一、报销生育的医疗费用及产前检查费用

    1.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

    2.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

    3.产妇身份证;

    4.盖有医院公章的相关医疗发票及费用明细清单;

    5.盖有医院公章的出院小结及疾病诊断证明书;

    6.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的,还需提供结婚证、男职工身份证。

    7.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报销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

    (一)流产术

    1.身份证;

    2.结婚证;

    3.盖有医院公章的医疗发票及费用明细清单;

    4.盖有医院公章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及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

    (二)引产术

 因医学需要实行中期以上(妊娠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的,除(一)中所需要的资料外,须提供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终止妊娠医学证明。第二胎还须提供生育服务证。

    (三)放(取)节育环及结扎术

    1.身份证;

    2.结婚证;

    3.盖有医院公章的医疗发票及费用明细清单;

    4.盖有医院公章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及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

来源: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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