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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劳务纠纷问题

发布人:k0lBJETjFW发布时间:2020-10-19 11:25:4210

您好,之前和公司签的两份劳动合同我签好字了,但公司拿去盖章后合同没有给我一份。上月提出离职,并没有提示我必须提前7天离职,然后我当天离职了。现在以合同上写未提前7天提出离职为原因,克扣我7天的工资,这是否有效

回复(4 ) 阅读(1356)

其他回答 共4条

  • AWjGxioE8T

    企业和个人签订劳动合同,双方签字,企业盖章后即已生效,且双手各持一份。约定等都在合同书上。

    2020-11-02 09:42:52

  • zMF6lbnge8

    无效,可以收集证据,到当地的拉动检查大队投诉

    2020-10-26 09:02:14

  • 9I7WJAj9uv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020-10-20 14:13:25

  • I1GrP7kK7s

    无效,可以收集证据,到当地的拉动检查大队投诉

    2020-10-20 10:5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