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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减免社保、降增值税…

发布人:LsSMGmau2b发布时间:2020-03-05 14:47:2310

2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对个体工商户加大扶持,帮助缓解疫情影响,纾困解难。 1、阶段性减免社保费 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保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参照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即:从2月到6月免征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 2、阶段性免、降增值税 自3月1日至5月底,免征湖北省境内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其它地区征收率由3%降至1%。 3、低息贷款 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发放低息贷款,定向支持个体工商户。 4、电价降5% 切实落实除高耗能行业外工商业电价进一步阶段性降低5%的政策。 5、支持减免房租 鼓励各地通过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方式,支持出租方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物业租金。 人社通解读: 2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这一次决定: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 两次减免政策,都只是减免单位缴费。职工个人缴费、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均不在减免范围内。减免政策不影响职工社保个人账户和个人缴费年限,不影响社保待遇和养老金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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