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 人事帮邦! 登录 | 注册 |
手机版

扫描打开手机版

当前位置 :你问我答 >公积金>正文

芜湖市公积金哪些情况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发布人:jfuR4G21Aa发布时间:2019-07-25 09:13:1610

芜湖市公积金哪些情况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回复(3 ) 阅读(956)

其他回答 共3条

  • 9I7WJAj9uv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除此以外,我市还规定重大疾病及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也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019-08-12 08:48:28

  • zMF6lbnge8

    申请提取条件 ⒈购买自住住房,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未超过3个月的; ⒉建造、翻建自住住房,规划部门建房批文未超过二年或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未超过三个月的; ⒊大修理自住住房且修理费用占总造价25%以上,取得危房鉴定报告或大修理证明未超过一年的; ⒋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⒌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或工作地)城区无私有房产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少于15平方米而租用住房,且当年未因租房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 ⒍离休、退休的; ⒎出国、出境定居的; 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⒐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⒑户口迁出本市行政区域,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⒒非本市户籍的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不再在本市就业的; ⒓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2019-08-08 09:18:09

  • shun123

    申请提取条件 ⒈购买自住住房,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未超过3个月的; ⒉建造、翻建自住住房,规划部门建房批文未超过二年或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未超过三个月的; ⒊大修理自住住房且修理费用占总造价25%以上,取得危房鉴定报告或大修理证明未超过一年的; ⒋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⒌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或工作地)城区无私有房产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少于15平方米而租用住房,且当年未因租房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 ⒍离休、退休的; ⒎出国、出境定居的; 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⒐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⒑户口迁出本市行政区域,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⒒非本市户籍的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不再在本市就业的; ⒓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2019-08-07 17:5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