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户籍地是辽宁省的,在辽宁省参加新农合。2019年搬到黄山市内居住,现生病在黄山市人民医院就诊,请问这种情况下,医疗费能否在黄山市报销,还是要回户籍地报销?
发布人:97Z9hpkE44发布时间:2019-06-11 15:48: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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