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 长沙住房公积金网络热点问题月报 (2019年9月)
发布人:hnyc12333时间:2019-10-12阅读:1492次
热点问题1、申请公积金贷款,配偶未缴存公积金,如何计算还款能力?
答:主借款人的配偶未缴存公积金的需提供近3个月社保缴交证明,按社保收费基数确定工资收入;未交社保但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单位工作证明,按长沙市人社局公布的年度最低水平确定工资收入。
热点问题2、办理公积金贷款期间变更婚姻状况是否会影响贷款发放?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以职工家庭(含夫妻双方)的住房套数、面积、公积金缴存、公积金贷款历史、还款能力、信用情况等作为审批的重要依据,因此婚姻状况的改变对贷款资格和可贷额、还款能力等均会产生影响。建议您慎重考虑相关的计划安排,避免影响贷款发放。
热点问题3、组合贷款的还贷提取额度如何确定?
答:职工以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提取的,提取额度以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已还贷本息之和计算,剔除在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因偿还本套房屋住房贷款已提取、划拨或对冲还贷的金额。
热点问题4、利用虚假材料提取公积金会有什么后果?
答:采用弄虚作假、欺骗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中心将按照《长沙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处理,包括纳入不良行为记录,5年内暂停受理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转出以及异地贷款开具缴存证明的申请;并将申请人骗提骗贷行为报送至其工作单位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同时,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全额退回骗提骗贷资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热点问题5、工作单位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能否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开户缴存?
答: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需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与单位有劳动关系的,不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办理公积金开户缴存。若单位未为在职职工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并提供详细信息和线索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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