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 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指南
发布人:jsch12333时间:2019-08-13阅读:1578次
一、办理条件
1、职工在户籍地或工作地购买拥有产权的预售商品房,可以一次性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2、职工与父母(子女)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3、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4、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在本市行政辖区以外购房,其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予提取;
5、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
二、办理要件
1、不动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2、首付款增值税发票;
3、结婚证或单身声明(单身声明由单身职工在柜面窗口签字或线上确认);
4、外地购房提供购房所在地的户口簿或半年以上社保缴纳明细;
5、身份证;
6、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三、办理方式
1、柜面办理。在主城区缴存的职工,携带以上材料到缴存银行主城区任一提取网点(详见附件)申请办理;在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缴存的职工,携带以上材料到相应住房公积金分中心申请办理。
2、网上办理。在南京市主城区购买商品房的可以在中心网上办事大厅(www.njgjj.com)申请办理,需按以上材料内容填写相关提取申请信息。
四、提取期限
自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一年内。
五、提取额度
提取人合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提取资金转账至职工在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六、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柜面提取1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网上提取即时审批完毕。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信息为互联网收集而来,如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打开手机版
- 关于发放2021年冬季取暖费补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4浏览次数:110101
- 合肥市失业保险办法
发布时间:2018-06-14浏览次数:109012
- 2021年生育险新规定来了,报销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1-02-24浏览次数:96967
- 2021年生育津贴领取报销最新流程
发布时间:2021-02-08浏览次数:82466
- 河南2021养老金调整方案细则新消息 2021年河南养老金发放时间更改了吗?
发布时间:2021-05-13浏览次数:74501
- 2021年杭州社保缴费标准、基数、比例,2021年社保缴费档次价格表
发布时间:2021-03-24浏览次数:61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