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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2019年佛山社保年度缴费工资申报通知

发布人:gdsch12333时间:2019-08-12阅读:2279次

一年一度的社保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工作,2019年佛山社保工资申报有哪些具体工作?请阅读本文了解。

关于恢复办理社保业务及开展2019社保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告

  佛山税务前台和网报系统(即:5S电子税务服务厅)自7月2日下午起恢复办理全部社保业务。请各缴费单位于7月31日前(社保费定期定额单位于7月15日前)按照以下规则申报本单位参保职工2018年1-12月的月平均工资,再申报缴纳7月份的社会保险费:

  1、已开通网报的社保费查账征收单位于7月31日前通过5S电子办税服务厅“社保变动申报”模块进行申报,未开通网报的社保费定期定额单位于7月15日前到所属地税务部门前台进行申报。

  2、参保单位应按照职工本人2018年度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的月平均数如实申报职工2019社保年度(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的缴费工资,申报的工资额须经缴费职工本人签名确认,并存档备查。2018年度月平均工资薪金与2017年度相比没有发生变化的,可以不作调整。没有2018年度月平均工资数据的,以本年度月平均工资为依据进行申报。申报工资额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资(目前为1720元)。缴费工资原则上一年不变。

  3、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申报月平均工资的,我局将按有关规定确定单位职工2019社保年度的缴费工资。

  请各缴费单位(个人)确保银行账户有足够余额扣缴社保费,以免影响社保待遇。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2019年7月2日


来源:佛山本地宝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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