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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全市互认,实现无障碍支付

发布人:henanch123时间:2021-09-03阅读:2017次

为进一步提升医保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保障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的购药需求,郑州市医保局打破统筹区域限制和数据壁垒,制定出台了《关于实施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全市互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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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1年9月1日起,市内9区和中牟、登封、新密、新郑、荥阳、上街等6区县(市)不再受统筹区域限制,参保人员可通过“一证一卡一码”(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市民卡二维码)在郑州市(不含巩义)范围内任一定点零售药店刷卡扫码购药,这也意味着,郑州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在市、县两级定点零售药店可以互通使用,无障碍支付。



另外,郑州市医保局要求,市、县医保部门要按照定点零售药店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辖区内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管理和稽核检查,同时,市医保中心要及时做好医保信息系统调整,优化完善定点零售药店费用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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