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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定了!北京医保门急诊支付限额升至4500元,2021年执行

发布人:超级管理员时间:2020-10-29阅读:1251次

    北京医保又传来好消息!

    温馨提示:滑动屏幕至文末,有清晰政策一图解读。

    政策原文链接如下:

    http://ybj.beijing.gov.cn/zwgk/2020_zcwj/202010/t20201012_2108344.html

    10月10日,北京市医保局会同北京市财政局共同发出《通知》,从2021年起,北京城乡居民医保门急诊封顶线提高500元,达到4500元。其次,北京市继续调整医保筹资标准。各区医院、区中医院等区属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由75%提高到78%等。

    北京市医保局公布了一系列优化城乡居民医保的新政策。继2020年将门(急)诊封顶线由3000元调整到4000元之后,2021年,北京城乡居民医保的封顶线将再次提高500元,达到4500元。同时调整的还有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并将门诊基金支出向慢性病和长期用药负担重的患者倾斜,同步调整门诊封顶线。

    更多详细内容,逐一给大家梳理如下:

    城乡居民医保财政投入再增加

    2020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民生支出只增不减”,在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社会经济面临下行压力的情况下,财政继续增加对城乡居民医保的投入。在去年人均财政补助增长1000元的基础上,今年财政对老年人、学生儿童、劳动年龄内居民三类群体财政补贴标准分别再增加80元、35元、60元,保障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康可持续发展。

    2021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调整为:城乡老年人每人4600元/年,其中财政补助每人4260元/年,个人缴费每人340元/年;学生儿童每人1970元/年,其中财政补助每人1645元/年,个人缴费每人325元/年;劳动年龄内居民每人2790元/年,其中财政补助每人2210元/年,个人缴费每人580元/年。

    门急诊封顶线提高至4500元

    去年,按照参保人员的诉求和市委市政府对民生工作的要求,市医保局对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进行了优化,提高了门诊封顶线,将各区医院、区中医院等区属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由75%提高到78%,并进一步扩大门诊首诊范围,由原来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首诊扩展到区、镇两级政府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

    为强化门诊共济保障,本市未来将继续把门诊基金支出向慢性病和长期用药负担重患者倾斜,按照小幅调整、精细测算、跟踪研判、费用增长可控的原则,在去年门急诊封顶线从3000元/年调整到4000元/年的基础上,继续将门急诊封顶线提高至4500元,逐步解决门诊封顶线不足的问题。同时,2021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保持不变,仍为30404元。

    不再延续疫情补缴补支政策

    北京市医保局提醒广大公众,2021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为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请参保个人按新的缴费标准在扣款账户中留有足额存款,确保能如时扣款完成参保缴费。无意愿或不具备条件继续参加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及时到参保所在地社保所办理减员手续,避免扣款。

    参保缴费成功结果可于完成缴费次月5日后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http://rsj.beijing.gov.cn/csibiz/)”查询。

    此外,2020年城乡居民因疫情防控期间未能按时办理参保缴费的,2021年集中参保期开始后不再延续疫情补缴补支政策。

    免缴人员全部纳入参保人员信息库

    为增加免缴人员参保便利性,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医保部门与各主管部门将免缴人员身份认定和医保参保两个流程合二为一,免缴人员仅需在身份认定申请登记时填报个人参保状态和参保意愿等信息,后续通过部门间联网通办、信息共享,即可实现免缴人员身份认定和医保参保全流程服务。

    此外,本市还加大了免缴人员兜底保障力度,将符合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条件的免缴人员全部纳入参保人员信息库。信息不完整的免缴人员,在参保信息完善前发生的当年度医药费用可申请手工报销,确保不因部门间信息交换时滞影响待遇享受。新认定新参保免缴人员在身份认定的当月即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门(急)诊及住院待遇,取消等待期。将职工医保减员的免缴人员自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信息库,实现个人医保待遇无缝衔接。

    早在2018年,本市便将低保、低收入等13类人员纳入免缴人员,个人缴费享受政府补贴。

    这13类免缴人员包括: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生活困难补助人员;享受城乡低收入救助人员;特困供养人员;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由民政部门管理具有本市户籍的见义勇为人员(含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见义勇为死亡人员遗属);去世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低收入农户;受困境儿童生活保障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区级福利机构内由政府供养的享受困境儿童生活保障的孤儿弃婴;残疾人员;参照本市城乡社会救助对象医疗救助政策享受医疗待遇的退养人员;退离居委会老积极分子。

    一图看懂北京医保新政


来源: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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