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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 失业金领取人员如何办理培训补助?

发布人:hnyc12333时间:2020-04-07阅读:1934次

失业金领取人员如何办理培训补助?

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后方可参加一项职业技能培训,培训结束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后,可以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得超过本人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2倍。

办理流程:(1)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补助,应先到《失业保险金领取证》登记的所属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填报《长沙市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申报表》,经批准后方可报名参加培训。

(2)在培训结业后的当月或次月15日之前,携带①《长沙市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申报表》;②《失业保险金领取证》;③有效的培训合格证书和有效票据,到之前申报的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填写《长沙市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补助单》,办理职业技能培训补助。

(3)经失业保险相关经办部门审核通过后,职业技能培训补助于次月拨付至申请人个人账户,补助金额最高不得超过本人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2倍。

注意事项:《失业保险金领取证》登记的家庭住址为“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失业人员,办理职业技能培训前申报备案、培训结束后的补贴申请,请到市人社局二楼政务大厅失业保险经办窗口进行办理。

失业保险停保超过60天还能领取吗?

根据失业保险相关政策规定,失业保险金申领必须在停保之日起60天内办理,超过60天将不予受理,但失业保险参保年限将予保留,如再次失业,原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


来源:身边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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